山东洁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厌氧颗粒污泥专用抑垢剂(Q/JQ0012021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厌氧颗粒污泥专用抑垢剂的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使用方法、安全与防护。
    投加厌氧颗粒污泥钙化抑制剂 ,可以有效抑制厌氧系统颗粒污泥钙化问题,增强污泥活性,减轻设备的结垢和堵塞现象,从而减少设备维护,延长厌氧污水处理系统设施检修周期,降低运行成本,提高系统运行的稳定安全性。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91-199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01-1988 化学试剂 滴定分析(容量分析)用标准溶液的制备
    GB/T 602-1988 化 学 试 剂 杂 质 测 定 用 标 准 溶 液 的 制 备 ( neq ISO6353-1:1982)
    GB/T 603-1988 化学试剂 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neq ISO6353-1:1982)
    GB/T 1250-1989 极限数值的表示方法和判定方法
    GB/T 6678-1986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6686-199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neq ISO 3696-1:1987)
    3 要求
    3.1
    外观:淡黄色透明液体
    3.2
    厌氧颗粒污泥专用抑垢剂应符合表 1 要求。
    1
            名称        厌氧颗粒污泥专用抑垢剂
         外观        无色到棕黄色透明液体
    密度 (25g/cm3)                1.05
    PH(1%)                                            1-3
    4 试验方法

    本标准所用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它要求时,均指分析纯试剂和 GB/T 6682规定的三级水。Q/JQ0012021

    试验中所需要标准溶液、杂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在没有注明其它要求时,均按 GB/T601GB/T602GB/T603 规定制备。
    4.1 密度的测定
    4.1.1 仪器、设备
    4.1.1.1 密度计:分度值为 0.001g/cm3
    4.1.1.2 恒温水浴:温度控制在 25±0.1℃。
    4.1.1.3 玻璃量筒:500ml
    4.1.1.4 温度计:0~50℃,分度值为 0.1℃。
    4.1.2 分析步骤
    将试样注入清洁、干燥的量筒内,不得有气泡,将量筒置于 25℃的恒温水浴中。待温度恒定后,将清洁、干燥的密度计缓缓地放入试样中,其下端应离筒底2cm 以上,不能与筒壁接触。密度计的上端露在液面外的部分所沾液体不得超过2~3 分度。待密度计在试样中稳定后,读出密度计弯月面下缘的刻度(标有读弯月面上缘刻度的密度计除外),即为 25℃试样的密度。
    4.2 pH(原液)的测定
    4.2.1 仪器、设备
    4.2.1.1 酸度计:精度 0.02pH,配有饱和甘汞参比电极、玻璃测量电极或复合电极。
    4.2.2 分析步骤
    将试液倒入烧杯中,置于电磁搅拌器上,将电极浸入溶液中,开动搅拌。在已定位的酸度计上读出 pH 值。
    4.3 pH1%)的测定
    4.3.1 仪器、设备
    4.3.1.1 酸度计:精度 0.02pH,配有饱和甘汞参比电极、玻璃测量电极或复合电极。
    4.3.2 分析步骤
    1g 试液倒入 100ml 的烧杯中,加入 99g 水,搅拌均匀后,置于电磁搅拌器上,将电极浸入溶液中,开动搅拌。在已定位的酸度计上读出 pH 值。
    5 检验规则
    5.1 本标准规定的全部指标项目为出厂检验项目,应由生产厂的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按本标准的规定逐批检验。生产厂应保证所有出厂的产品都应符合本标准要求。
    5.2 使用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的规定对所收到的产品进行验收。
    5.3 每批产品应不超过 5t
    5.4 GB/T 6678-1986 6.6 的规定确定采样单元数。
    采样时先充分搅匀,用玻璃管或聚乙烯塑料管插入桶深的三分之二处采样。总量不少于 1000ml。充分混匀,分装入两个清洁、干燥、带磨口塞的瓶中,密封。
    瓶上贴标签,注明:生产厂名、产品名称、批号、采样日期和采样者姓名。一瓶供检验用,另一瓶保存三个月备查。
    5.5 检验结果中如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单元中采样核验。核验结果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整批产品不能验收。
    5.6 采用 GB/T 1250 规定的修约值比较法判定检验结果是否符合要求。
    5.7 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的规定办理。
    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 厌氧颗粒污泥专用抑垢剂的包装桶上应涂刷牢固的标志,内容包括:生产厂名、产品名称、商标、批号或生产日期、净重、厂址及 GB 190-1900 规定的“腐蚀品标志”、GB191-1990 规定的“向上”标志。
    6.2 每批出厂的厌氧颗粒污泥专用抑垢剂应附有质量合格证,内容包括:生产厂名、产品名称、商标、批号或生产日期、净重、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的证明及本标准编号。
    6.3 厌氧颗粒污泥专用抑垢剂采用聚乙烯塑料桶包装,每桶净重 25kg,或根据客户需要确定。
    6.4 常温下,储存于避光阴凉干燥处。
    6.5 常温储存于阴凉干燥处的贮存期自生产之日起十二个月。
    7 使用方法、安全与防护
    使用时,根据厌氧系统污泥钙化程度、具体水质工况选择合适使用方法,厌氧颗粒污泥钙化抑制剂在厌氧生化反应器前端进水调节池内或厌氧反应器原水泵吸入口投入。典型用量 1040 mg/L;直接用计量泵加入系统或水稀释后加入系统。最适宜用量可据实际水质进行调整。
    厌氧颗粒污泥专用抑垢剂具有一定刺激性,操作时应注意劳动保护,避免与皮肤、眼睛等接触,一旦接触后请立即用大量的清水冲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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